按照石农〔2020〕26号《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对各县上报的《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级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书面评审,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了初步确定。
为加快培育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和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高制造业企业创新力和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和《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0〕84号)要求,组织开展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现将2020年度石家庄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非贫困县)向社会公示。
根据预算和年初工作安排,2020年建设市级高端蔬菜示范园10个、高端蔬菜示范基地1个、市级优质水果标准园10个。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申报市级水果、蔬菜示范园(基地)项目的通知》,根据各县(市、区)申报情况,我局组织对申报2020年水果、蔬菜示范园(基地)项目单位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
为贯彻落实项目为王的思路和要求,引导要素资源向原材料工业龙头企业、重点项目聚集,切实推动我省原材料工业高质量发展,我厅筛选确定了一批符合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链条化、集群化发展方向,且投资规模大、示范效应强的重点转型升级项目,其中省级重点项目100项,市级重点推进项目100项,现正式印发,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7〕7号)和《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8〕49号)规定,为做好2020年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奖励项目(以下简称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创新生态构建,推动创新全覆盖工作的战略部署,根据《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以下简称《推荐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评价通知》)要求,现将组织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和复核评价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管理办法》(冀工信产业〔2018〕173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第二批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冀工信科〔2019〕321号)要求,经各单位自愿申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组织专家评审及现场核查,拟认定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等6个工业设计中心为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5月28日至6月3日)。
依据河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有关规定,现将拟认定的河北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27日—2020年6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为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我省良好创新生态,落实省政府《山西省企业技术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及《山西省企业技术创新全覆盖工作推进方案》规定的目标和任务,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学研新型研发机构(以下简称:新型研发机构)进一步增量提质,按照《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学研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及培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开展好2020年度国家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和目录制定工作,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精神,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0〕90号)转发给你们(请从市工信局网站通知通告栏下载),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做好申报、审核工作。初审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请于2020年6月15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加快培育我省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高制造业企业创新力和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0〕8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物资统一调度的紧急通知》(晋政办发电〔2020〕9号)和《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8〕49号),为切实提高我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能力,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设立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专项,现将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项目奖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物资统一调度的紧急通知》(晋政办发电〔2020〕9号)和《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8〕49号),为切实提高我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能力,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设立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专项,激励防疫物资企业加快稳产扩产,有效缓解全省口罩、防护服供应压力。现将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贡献企业奖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