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沧州市应急医用物资储备实施方案》的要求,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决定向社会公开筛选沧州市应急医用物资承储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开展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和2017-2019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0〕41号),山西省收到本地区逐级上报的3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材料,涉及新能源汽车9540辆,补助资金78102.1万元。按照清算通知要求,山西省对上述3家企业进行了财务审查和资料审核,重点对大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成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2016年度车辆进行了实地抽查。根据审核和检查结果,3家企业9539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
为加快先进环保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广,提升环保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供给质量,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日前联合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将省厅《关于组织推荐申报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对本地环保装备制造业(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检测仪器、固废处理装备相关)企业名单进行摸底梳理,组织有关企业填报规范企业申报书等相关材料,各县(市、区)负责对本地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于6月29日前上报市局科技节能科,市局将择优向省厅推荐。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0年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冀工信科【2020】1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继续开展好2020年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的认定工作,确保2020年底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的认定比例达到30%。
现将《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冀工信科函﹝2020﹞570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现将鹿泉区、晋州市、无极县、赵县2020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社会公示。
为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提升我厅工业和信息化相关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在厅内相关处室推荐的基础上,省工信厅2020年技术改造专家库(第二批)入库专家已通过我厅初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4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0〕118号)要求,为促进优秀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为相关部门、机构、企业及个人采购选型提供参考依据,推动我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0年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的规定和《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26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定于5月22日上午9:00组织召开2020年(第27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审核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省级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建一〔2019〕221号)相关要求,拟对以下项目予以省级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6月28日18:00前实名反馈。
为落实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市级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石财农〔2019〕113号)和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农业农村局印发了《2020年度农业规模经营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石农函〔2020〕63号)。
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的通知》(冀工信科函﹝2020﹞517号)要求,现将做好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现将《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冀工信节函〔2020〕48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并于8月24日前将评价报告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与节能综合利用科,其中水泥、商砼、发电等由省级备案并公示的行业报送纸质材料两份,其他行业纸质材料一份,随附电子光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