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沧州市应急医用物资储备实施方案》的要求,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决定向社会公开筛选沧州市应急医用物资承储企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承储企业资质与条件要求:
1、必须具有工商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与储备产品相适应的经营许可(储备产品见附件1);
3、原则上是沧州市范围内重点骨干医药流通企业(或在沧州市有仓储基地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
4、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符合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
5、具有完善的药品、医疗器械仓储和运输条件。
6、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近三年未发生过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储备管理:
1、承储企业与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签订储备责任书,严格按照《沧州市应急医用物资储备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储备计划,落实储备任务,建立快速的反应机制,建立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储备资金、物资、质量管理。《沧州市应急医用物资储备实施方案》可以向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取。
2、本次储备由承储企业出资,政府按照年度进行贴息补贴的办法进行,承储企业需要对承储医用物资(详见附件1:沧州市应急医用物资储备计划清单)进行报价(年度贴息额度不高于承储企业出资额的5%)。
三、报名提交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产品报价明细;
3、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4、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人员数量、规模、企业仓储地址及仓库近期照片);
5、企业规范管理制度;
6、类似销售业绩合同;
7、物资储备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参照:《沧州市应急医用物资储备实施方案》)。
四、报名时间:有意进行沧州市应急医用物资承储的企业请于2020年10月15日17:30前将报名材料及报价明细报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业管理科。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3名相关专业的评审专家对承储企业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评审标准见附件2),并将比选结果报市政府后确定最终的中选承储企业。
联系人:马建栋 0317-3021728,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沧州市应急医用物资储备计划清单
附件2:评审标准
附件3:报名材料封皮格式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