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民营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解读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石家庄市民营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简称“《规划》”),提出今后五年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具有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对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的发展原则 一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入贯彻“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重大方针政策,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对民营经济作用的认识,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是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民营经济发展各领域,深度融入国家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
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公布第四批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根据《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评价管理办法》、《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价管理办法》,我局经材料审查、公示,确定了第四批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授予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等55家单位为“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同意授予北大医疗产业园科技有限公司等40家单位为“北京市小型微
关于印发《北京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24日
关于建立天津市新材料产业骨干企业库的通知 有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行业协会、联盟组织: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促进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快实施优质企业引育工程,通过建立天津市新材料产业骨干企业库,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引导带动我市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围绕天津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动能引育以及智能制造、汽车、新能源、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发展所需,从先进化工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材料、高端金属材料及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等重点领域,开展新材料产业骨干企业库入库申报工作,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大、研发水平高、发展潜力好的新材料企业,建立骨干企业库,更好的
关于公示2021年度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拟认定及通过复核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开展了2021年度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复核工作。经企业申报、审查、评审等流程,拟认定7家企业为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经复核,20家企业拟通过复核,3家企业未通过复核拟撤销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资质。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并提供证明材料。 一、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4日—12月30日 二、联系电话
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梯队培育和高质量发展,我办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根据《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评价管理办法》《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价管理办法》,我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评价工作,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3日—12月29日 电话:55578190 邮箱:houshouguo@jxj.beijing.gov.cn 附件:1.拟认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医疗领域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重点任务,推动机器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面向医疗领域征集一批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以下简称“典型场景”),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成果并加强推广应用。同时引导机器人企业与医疗机构加强合作,研发更加适配应用场景需求、更加先进适用的医疗机器人。现就北京地区典型场景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医疗机构等拟报送单位参照典型场景征集方向和《医疗
2021年第二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方向) 根据《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津财规〔2018〕9号)的有关规定,现对2021年第二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我局负责方向项目的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支持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附件:2021年第二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工信方向)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16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金处 许可, 联系电话:83608077)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能源局、全国工商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工业稳则经济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目标导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高集聚服务资源能力、完善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高质量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按照《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19〕5号) 文件要求,现将《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区认真组织示范平台的申报、初步审查推荐工作,撰写推荐意见,于2022年1月 28日前正式行文(一式两份) ,连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0 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 相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按照《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19〕5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0〕326号) 《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津财建一〔2016〕23号)和《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津财规 〔2018〕21号)文件精神,对工信部2020年认定的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分配方案的通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央 财政提前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预算分配方案的通知 有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区财政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关于反馈第二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合规性审核意见的通知》(工企函〔2021〕273号)和《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343号)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我市15家企业列入支持的第二批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3家平台列入支持的公共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择优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0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择优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区财政局: 按照《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19〕4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1〕4号)《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津财建一〔2016〕23号)和《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津财规〔2018〕21号)要求,结合专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