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时间:2020-05-19 浏览:34次 来源:产业政策处

各市工信局,综改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培育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和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高制造业企业创新力和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和《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0〕84号)要求,组织开展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条件

1.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示范企业9项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

2.单项冠军产品:除“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比重在70%以上” 不作要求之外, 其他条件同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二)构建梯度培育体系。鼓励各地市建立单项冠军储备库,将具备单项冠军潜力的企业纳入培育工作范围,形成梯度培育体系。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三)突出“补短板”。企业产品如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的,请在申请书中作出说明,对该类企业应优先推荐。

(四)细分产品界定。请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五)申请材料类别。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请填写 《示范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单项冠军产品请填写 《产品申请书》(见附件2);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类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二、工作组织

(一)组织单位。各市工信局和综改区管委会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中央企业负责本企业及下属法人企业的推荐、复核工作。工作中,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材料要求。不要求企业提供国家级行业协会出具的市场占有率证明等文件。企业根据《实施方案》和本通知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须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严格把关。各市工信局、综改区管委会要根据本通知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第五批单项冠军申请企业(产品)进行初步论证、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企业将企业基本情况,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说明,以情况说明的形式加盖企业及主管部门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省工信厅产业政策处。

(四)报送要求。各市工信局,综改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应于2020年6月19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和推荐企业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另附Word或WPS电子文本U盘两份),报省工信厅产业政策处。同时企业按照《实施方案》和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在线报送系统(企业填报系统网址:dgb.cfie.org.cn)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网上填报内容要与纸质材料一致。

(五)联系方式

胡 崚   0351-2022229   15635390920

于智伟   0351-2022229   15834003222

材料寄送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唐槐园区龙盛街15号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科技创新孵化基地1号楼,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521室。

附件:1.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申请书

           2.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申请书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