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物资统一调度的紧急通知》(晋政办发电〔2020〕9号)和《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8〕49号),为切实提高我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能力,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设立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专项,激励防疫物资企业加快稳产扩产,有效缓解全省口罩、防护服供应压力。现将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贡献企业奖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条件
(一)须纳入省政府办公厅或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药和物资保障组专班(以下简称“专班”)公布的《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名单》;
(二)企业生产的口罩、防护服须检验合格,且由专班统一调拨;
(三)未列入“信用中国(山西)”网站失信黑名单。
二、奖励事项
(一)奖励原则。按照“突出重点、分段奖励”的原则,在支持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口罩、防护服)生产企业基础上,重点支持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生产企业,按照生产时段和生产数量给予不同额度奖励,鼓励企业多产快产。
(二)奖励产品。对企业生产的医用防护服、医用N95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一次性口罩、普通无菌防护服、民用N95防护口罩、民用防护口罩等7类产品进行奖励。
(三)奖励周期。2月份每旬奖励一次,3月份每半月奖励一次,4月份每月奖励一次。周期奖励标准逐步降低。后期根据疫情控制情况另行确定。
三、申报程序
(一)报送申报材料。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开展申报审核工作,2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送省工信厅,具体为:
1.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正式文件及审核表(附件1);
2.2020年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报告(附件2)。
(二)报送产品产量。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在每个奖励周期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将产量情况报省工信厅,具体为:
1.上一奖励周期《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贡献企业产品产量表》(附件3),须加盖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公章;
2.上一奖励周期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材料。
联系人:孟庆春 0351-3046026
邮 箱:tzyghc@mail.gxt.shanxi.gov.cn
附件:1.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贡献企业审核表
2.2020年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提纲
3.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贡献企业产品产量表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