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冀工信科函﹝2020﹞570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提升我厅工业和信息化相关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在厅内相关处室推荐的基础上,省工信厅2020年技术改造专家库(第二批)入库专家已通过我厅初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4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0〕118号)要求,为促进优秀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为相关部门、机构、企业及个人采购选型提供参考依据,推动我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0年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省级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建一〔2019〕221号)相关要求,拟对以下项目予以省级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6月28日18:00前实名反馈。
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的通知》(冀工信科函﹝2020﹞517号)要求,现将做好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为加快培育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和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高制造业企业创新力和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和《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0〕84号)要求,组织开展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项目为王的思路和要求,引导要素资源向原材料工业龙头企业、重点项目聚集,切实推动我省原材料工业高质量发展,我厅筛选确定了一批符合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链条化、集群化发展方向,且投资规模大、示范效应强的重点转型升级项目,其中省级重点项目100项,市级重点推进项目100项,现正式印发,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7〕7号)和《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8〕49号)规定,为做好2020年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奖励项目(以下简称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管理办法》(冀工信产业〔2018〕173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第二批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冀工信科〔2019〕321号)要求,经各单位自愿申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组织专家评审及现场核查,拟认定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等6个工业设计中心为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5月28日至6月3日)。
依据河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有关规定,现将拟认定的河北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27日—2020年6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为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我省良好创新生态,落实省政府《山西省企业技术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及《山西省企业技术创新全覆盖工作推进方案》规定的目标和任务,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学研新型研发机构(以下简称:新型研发机构)进一步增量提质,按照《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学研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及培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物资统一调度的紧急通知》(晋政办发电〔2020〕9号)和《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8〕49号),为切实提高我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能力,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设立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专项,现将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项目奖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物资统一调度的紧急通知》(晋政办发电〔2020〕9号)和《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8〕49号),为切实提高我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能力,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设立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专项,激励防疫物资企业加快稳产扩产,有效缓解全省口罩、防护服供应压力。现将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贡献企业奖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的通知》(冀农厅办发〔2020〕46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并会同市商务局、石家庄市海关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河北省“万企转型”实施方案(2018-2020年)》(﹝2018﹞30号)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诊断的有关精神,深入实施“万企转型”行动,高质量服务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现组织开展2020年省“工业诊所”创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