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决策部署,2017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批准创建了4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关于“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创建500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等要求,2018年我部组织开展了“十三五”期间第三批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评价活动。
按照2018年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总体安排,经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考核验收,我部决定授予北京金福艺农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水产养殖场)等1259家单位“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十三批)”称号,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牧〔2018〕27号)要求,各地围绕“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四个方面,积极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283号)规定要求,我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再次开展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候选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的创业创新热情,树立扎根基层、深耕农业、服务乡村的先进典型,营造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良好氛围,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根据《“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遴选办法》(农办人〔2016〕28号),经各地推荐、组织遴选、社会公示等环节,农业农村部决定2018年对张亚利等10名经营规模适度、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职业农民给予资助(名单附后)。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发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引领作用,按照《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批准创建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农计发〔2017〕100号)、《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批准创建第二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农计发〔2017〕110号)精神,经研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决定在创建绩效评价基础上,择优认定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603号有关要求,现将石家庄中山湖日本沼虾、黄颡鱼等12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第十一批)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予以公布。公布后保护区的性质、范围和功能分区不得随意调整或改变,确需调整或改变的,应按程序报我部批准。
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我部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核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的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工作。
为加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监管,规范和引导示范区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区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根据《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通知》(农渔发〔2015〕18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农渔发〔2017〕5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部研究制定了《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评价及复查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精神,保护和增殖渔业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规划(2017—2025年)》,我部决定组织开展第四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经〔2018〕11号)的要求,各省推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评估和管理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市发〔2013〕1号)有关要求,今年将对2015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切实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加快推进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8〕6号)要求,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对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