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冀农办发〔2019〕240号),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县上报的2019年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并通过。
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的上报备案工作,根据《河北省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冀农办发〔2019〕240号),我局对项目县上报的家庭农场项目组织农林科学院、水务局等有关部门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了评审。
为做好2019年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的分配工作,市农业农村局下发《沧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19年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沧农办字[2019]46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公开遴选现代农业园区项目,符合条件的现代农业园区进行申报。
为做好2019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19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报告,落实河北省大力发展质量农业的工作要求,充分调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人员履尽职责、爱岗敬业的积极性,进一步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按照沧州市农牧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的通知》(沧农牧字[2018]124号)要求,通过各县(市、区)申报,我局组织专家评审、答辩、现场考查等程序,拟推荐以下园区认定为2018年第二批市级现代农业园区。
根据《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河北省“十佳”农民合作社评选方案>和<2018年度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沧州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沧州实际,我局制定并印发了《沧州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沧州市农牧局关于推荐河北省“十佳”农民合作社评选工作的方案>和<2018年度沧州市农牧局关于开展省、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方案>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农民合作社指导部门开展省、市级示范合作社的评定工作。
为促进我市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的通知》(冀农管发〔2018〕8号)要求,我局印发了《沧州市农牧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的通知》(沧农牧字〔2018〕42号),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工作。
为促进我市家庭农场健康发展,按照《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的通知》(冀农管发〔2018〕8号)要求,我局于2018年3月份印发了《沧州市农牧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通知》(沧农牧字〔2018〕42号),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了评审。
按照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冀农业计发〔2018〕34号)要求,我市组织辖县(市、区)对省级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进行了申报。
本次拟补助2017年新认定的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和市级现代农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