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中捷产业园区农务局、南大港管理区农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报告,落实河北省大力发展质量农业的工作要求,充分调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人员履尽职责、爱岗敬业的积极性,进一步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北省“最美农安卫士”选树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局将推荐部分优秀农安工作人员参加2019年度河北省“最美农安卫士”选树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选树范围
(一)近3年来辖区内未曾发生过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或省级以上媒体曝光过负面消息。
(二)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执法工作的人员。
二、参加选树条件
(一)爱党安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二)廉政勤政,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恪尽职守,积极主动作为,有政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爱岗敬业,坚守岗位职责,具有奉献精神,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含监管、检测和执法)5年以上。
(四)技能优异,业务素质过硬,在工作中勇于创新、业绩显著,事迹突出,能够成为全市农安工作者学习的榜样。
三、参加选树程序
(一)推荐申报
“农安卫士”申报采取推荐方式,各县(市、区)推荐1-2名人员。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推荐条件确定本单位参选人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如实填写《“农安卫士”推荐审批表》(附件),市局在各县(市、区)推荐的人员中筛选7名候选人报省农业农村厅。
(二)综合评审
推选工作采取综合审定的方式。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宣传部联合成立“最美农安卫士”选树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委托主流媒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组织,最终明确10名“最美农安卫士”人选和40名“优秀农安卫士”人选。人选名单在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长城网、河北经济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审定环节邀请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三)发布宣传
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宣传部对推选出的2019年度河北省“最美农安卫士”和“优秀农安卫士”进行通报,并颁发证书。在“最美河北人发布厅”对“最美农安卫士”进行发布宣传。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推荐程序。各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规范程序,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做好“农安卫士”推荐工作,推荐过程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参选人事迹材料要真实,严禁弄虚作假,真正推选出事迹感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最美农安卫士。
(二)按时上报材料。各县(市、区)局请于3月25日前将《“农安卫士”推荐审批表》及典型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具有、重点突出,2000字左右)一式两份报市局农安办。同时将以上材料与推荐人选证件照和工作照各一张发市局农安办邮箱。
联系人:李亚楠 电话:2176661
邮 箱:cznab@ 163.com
附件:“农安卫士”推荐审批表
沧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14日
附件
“农安卫士”推荐审批表
个人 基本 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照片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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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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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或职称 |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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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 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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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事迹 简介(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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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00字事迹材料另附 |
受到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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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县级农业农村 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市级 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宣传部意见 |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