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光县2018年病虫防治资金使用方案》要求,2018年5月3日下午3点在县农业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由各乡镇主管镇长或农技站长召开的2018年病虫防治资金使用项目部署会议。会后,各乡镇按照方案要求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按照河北省农业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的通知》(冀农业外发【2018】8号)文件要求,我局会同商务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工作人员于4月12日联合对泊头市利鸿果品有限公司国际标准农产品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情况进行了市级初步审核,一致认为以上申报项目单位符合《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规范》要求。
依据《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农业医发〔2018〕5号),经县级农牧、财政部门联合申报、审核,现市农牧局将沧州市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按照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河北省2017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牧医牧函〔2017〕6号)、《关于对2017年创建的部、省级及到期复检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进行公示和挂牌的通知》(冀牧医牧函〔2018〕2号)文件要求,现对全市2017年创建的部、省级及到期复检合格的示范场名单进行公示。
按照沧州市农牧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沧农牧字[2017]108号)要求,通过各县(市、区)申报,我局组织专家评审、答辩、现场考查等程序,拟提请沧州市人民政府认定以下园区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
为促进我市家庭农场健康发展,按照《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的通知》(冀农管发[2017]5号)要求,我局于2017年3月份下发了《沧州市农牧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的通知》(沧农牧字[2017]32号),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了评审,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按照省农业信息中心《关于征集“互联网+”现代农业新技术和新农民创业创新应用典型的通知》有关要求,充分展示沧州市农业信息化发展成果,现面向全市征集“互联网+”现代农业新技术和新农民创业创新应用典型。
为促进我市家庭农场健康发展,按照《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的通知》(冀农管发[2017]5号)要求,我局于2017年3月份下发了《沧州市农牧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的通知》(沧农牧字[2017]32号),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了评审,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请各县(市、区)按照《农业部关于申报2017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和公布2013年度示范基地考核评估结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本辖区园区、基地、涉农企业申报2017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9月6日前报至市信息中心。
按照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河北省2017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牧医牧函〔2017〕6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市2017年到期的部、省级示范场复检结果和新申报的2017年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进行公示。
2017年“最美现代农业园区”活动,共有21个省级、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参评。由沧州市现代农业园区组织评审专家、媒体代表、热心网友组成的评委会对21个园区进行评分,得分与之前的网络投票得分按权重相加,共评出10个“最美现代农业园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为做好农作物秸秆还田利用试点项目,根据申报结果,2017年8月2日,农业局组织专家依据项目申报条件对申报的3个奶牛养殖场、1家饲料企业进行核实。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字[2017]11号)及《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冀农业财发[2017]53号)的通知,现将秸秆还田利用试点项目政策予以公示。
为做好农作物秸秆还田利用试点项目,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字[2017]11号)及《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7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冀农业财发[2017]53号)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市局研究制定了《沧州市“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