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省农业厅(农办)、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农业医发[2017]3号),经县级农牧、财政部门联合申报、审核,现市农牧局将沧州市2017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按照《河北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6年中央蔬菜水果标准化创建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2016年12月9日沧州市农牧局邀请有关专家组成项目考核验收组,对2016年我市3个蔬菜标准化创建项目进行了考核验收,验收合格。
按照河北省畜牧兽医局《河北省2016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冀牧医牧函〔2016〕12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市2013年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复检结果和新申报的2016年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进行公示。
按照《沧州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沧农牧字[2014]37号),拟授予青县大鹁鸽留勃翔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51家农民合作社为2016—2017年度“沧州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称号。
按照《沧州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我局拟授予献县马超家庭农场等48个家庭农场为“沧州市市级家庭农场”称号。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40号)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畜牧发展扶持资金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4〕60号)要求,为推动2016年度渔业标准化养殖扶持项目的落实,结合我省实际,省农业、财政两厅联合制定了《河北省2016年渔业标准化养殖扶持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粮改饲”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市农牧局组织人员对用于“粮改饲”种植结构调整的耕地面积、青贮玉米使用潜力及当年实际收贮量等按要求进行实地核实,组织专家进行了项目评审工作。
根据河北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冀农财发【2016】68号)精神要求,市农牧局组织人员对上报的项目申报单位,在资质条件、主体资格、申报材料、申报面积、地块现场等方面进行了把关。
根据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基地和实训教学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冀农科发【2016】22号)文件精神,依据实训基地认定的原则、条件、程序,由合作社自愿申报,经黄骅市农业局审核符合全部认定条件。
依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与实训教学基地认定的原则、条件、程序,我市共认定16个培训基地和8个实训教学基地为沧州市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与实训教学基地。
根据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基地和实训教学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冀农科发【2016】22号)文件精神,依据基地认定的原则、条件、程序,我市共认定3个基地为黄骅市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基地。
我市2015年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在 2015年11月11日第一次公示的基础上,确定了正式立项的19个项目,现已全部建设完成,已经过我市农业(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组织的专家验收组验收,全部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