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以下简称直报系统)应用实施,帮助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问题,我部将以直报系统为载体开展贷款贴息试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8〕13号)要求,在养殖场自愿报名、各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和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审核,我部共确定100家养殖场为2018年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养殖场,现予公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质量兴牧、绿色兴牧,全面提升畜牧业质量效益竞争力,我部决定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突出创建主题,提高创建标准,严格创建要求,新创建一批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增强示范带动效应,加快推进畜牧业现代化。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农牧发〔2018〕4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要求,拟依托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加强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跟踪监测,动态反映各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本情况,为绩效考核、政策实施、日常监管等工作提供基础支撑。

为进一步推动财政支农体制机制创新,引导和激励地方农业农村部门与金融机构主动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2018年我部继续支持各地开展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按照《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国发〔2016〕58号)要求,为切实提升屠宰标准化水平,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为全面推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奠定基础、创造条件,我部决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工作。为指导各地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为激发广大农民的创业创新热情,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良好氛围,今年继续开展“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加强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保护,近年来我部积极推进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工作,已审定公布十一批535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初步构建了分布广泛、类型多样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网络,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我部计划审定并公布第十二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委(局): 为贯彻落实《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7〕25号),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在第一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将组织开展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2018〕63号),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不断提升我省制造业创新能力,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工信科节〔2016〕458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条件的通知>暨申报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计划的通知》(冀工信科节〔2017〕280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答辩、现场考察、公示等程序,现将首批河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名单予以公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按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农牧发〔2018〕4号)要求,切实做好2017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考核工作,农业农村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制订了《2017年度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及《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为突出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融合、农户带动、技术集成、就业增收等功能作用,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决定2018年继续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现通知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发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8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8〕83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河北省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冀工信科节函〔2018〕627号)的有关要求,2018年,我厅将继续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组织开展“质量标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企业创新活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实际,依据《河北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我厅修订了《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加强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建设,依据《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农加发〔2016〕2号),我部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申报工作,按照“公开申报、统一评审、择优遴选”的原则,新增建设一批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