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和《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冀工信企业〔2015〕425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市县推荐、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省厅研究确定了219家河北省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自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工作以来,我省共有69台(套)总价超7亿元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享受省级财政保费补贴1800余万元,有效盘活了重大技术装备交易市场,激发了企业自主创新积极性,成功带动我省超亿元装备“走出去”,推动了我省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为进一步支持我省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国家和地方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按照《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办法》(冀工信装〔2015〕341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河北省2017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第二批)评定工作,并修订2017年《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发展,根据《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企业申报、市县推荐、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拟确定石家庄市京华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等219家企业为河北省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和书面形式反馈。
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冀工信科节〔2017〕229号)要求,经各市局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确定“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产品唯一身份全供应链协同管理实施经验”等12个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实施经验为2017年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名单见附件)。
现将2017年第二批A级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2017年11月9日-11月13日,公示期5日。如有意见,请将意见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与节能综合利用处。
为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快推进制造业智能化转型,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42号)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2017年河北省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制造示范(园)区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河北省2017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要求,经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专家评审,拟确定“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产品唯一身份全供应链协同管理实施经验”等12个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实施经验为2017年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为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规范化运营,引导窗口平台提档升级,切实发挥公共服务平台功能,省厅拟对全省39个窗口平台开展2017年度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冀发〔2016〕19号),不断提高工业企业品牌价值、提升“河北制造”整体形象,加快引导企业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着力提高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努力实现全省中小微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将申报2017年度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认定2016年度、复核2010、201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2017年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方案》(冀工信科节〔2017〕54号)要求,各级工信主管部门主动作为、狠抓落实,积极指导工业企业建立完善研发机构。经企业自愿申请、主管部门审定、网上公示,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317家企业研发机构符合《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予以认定。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22号)和《河北省消费品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冀工信消费〔2016〕245号)安排部署,我们共同研究制定了《2017年河北省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