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企业〔2017〕31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认定2016年度、复核2010、201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2016年度省级平台
在各地筛选推荐的基础上,经材料初审、专家评审、抽样实地复核和网上公示,认定河北恒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25个平台为“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附件1)。
二、复核2010、2013年度省级平台
截至2016年底,2010年度应复核省级平台26家,2013年度应复核省级平台19家。经对各平台3年来工作业绩、运营情况、服务收支等材料的严格审核和实地抽检,清河县华源羊绒制品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等19家2010年度省级平台,承德龙志达智能仪器仪表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2013年度省级平台通过材料复核(附件2、3),继续确认为“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三、有关要求
(一)新认定和通过复核的省级平台要对照《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围绕企业需求,主动开展各类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争创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用得起”的综合服务。
(二)各市局要明确职责,加强对省级平台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引导各平台加强内部建设,持续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对平台运营服务情况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测评;在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给予倾斜,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广大中小企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支撑服务。
附件:1. 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2016年度)
2. 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核合格名单(2010年度)
3. 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核合格名单(2013年度)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