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工作的通知》(冀工信科函〔2020〕352号)要求,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要求和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转发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省厅和工信部文件,按照要求抓紧做好审核、申报工作。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要求,现将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