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邮政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商贸物流业健康发展,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制定了《商贸物流发展“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国土资源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邮政局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