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对2016年创建的部、省级及到期复检的示范场进行公示和挂牌的通知》(冀牧医牧函[2017]2号)要求,现对2016年我市创建的部、省级及到期复检合格的畜禽标准化示范场进行公示。

根据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廊坊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廊农产〔2019〕4号),2019年廊坊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申报,经企业申请、县级审核上报,共计新申报企业50家、参加监测企业217家。经市局初审,符合重点龙头标准的新申报企业共47家(名单详见附表1),监测合格企业217家(名单详见附表2)。

根据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商务厅、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业对外开放工作的落实方案》(冀农业外发[2016]15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全市农产品出口企业(产品)的境内、境外认证情况进行全面摸排,会同市商务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财政局共同确认,对拟推荐认证奖补的12家企业及国际标准农产品示范区(基地)的6家企业进行了优先排序。

根据河北省农业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际标准农产品示范区(基地)的通知》(冀农业外发[2017]13号)文件精神,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会同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对全市2016年出口额在200万美元以上的农产品出口企业进行多次摸排,并进行优先排序,最终确定拟推荐8家企业申报2017年度国际标准农产品示范区(基地)建设项目。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6-2018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85号)要求,组织全市农业系统相关单位及个人申报该奖项,经过形式审查和党组会研究,现将拟推荐成果及个人公示如下: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河北省“十佳”农民合作社评选方案》、《2019年河北省农民合作社整县推进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和贫困地区项目重点县申报认定方案》和《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方案》要求,市农经站按照申报程序,推荐永清县永溢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拟申报2019年河北省“十佳”农民合作社,推荐三河市拟申报农民合作社整县推进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和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经站以实名反映或举报。

我市2018年度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评审认定工作已经结束,经评审专家委员会评议,及市农业局党组审定,拟认定固安县长林现代农业园区等10个现代农业园区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公示期7天,如无异议,将呈报市政府审批。名单如下:


为促进全市家庭农场的发展,提升全市家庭农场规范化水平,根据《廊坊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示范家庭农场监测及创建活动的通知》(廊农经[2018]8号)要求,各县(市、区)按程序进行了推荐申报。市农经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5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经站以实名反映或举报。


根据省农业厅、省农工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的通知》(冀农业管发〔2018〕8号)有关要求,各县(市、区)按程序进行了申报,市农经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共筛选出拟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1家。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经站以实名反映或举报。

按照《河北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6年中央蔬菜水果标准化创建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2016年12月9日沧州市农牧局邀请有关专家组成项目考核验收组,对2016年我市3个蔬菜标准化创建项目进行了考核验收,验收合格。

根据《2017年蔬菜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及管理办法》(秦菜【2017】11号)和《2017年蔬菜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专家审核会议纪要(秦菜纪【201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了2017年蔬菜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现下达给你们。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国家安监总局以及省农业厅、省安监局关于“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根据廊坊市农业局廊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廊农机监〔2017〕12号)精神,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近期我市对各县(市、区)农业(机)局和安监局联合推荐的市级“平安农机”创建示范单位和标兵进行了审核评选。

为进一步促进和提升我市休闲农业的发展水平,充分发挥休闲农业示范点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和产业兴旺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求,2018年开展廊坊市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工作。按照《廊坊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8年廊坊市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廊农休闲〔2018〕1号)及《廊坊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8年廊坊市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工作的补充通知》(廊农休闲〔2018〕2号)要求,市休闲农业管理站按照工作程序组织了申报评审。7月26-29日,专家评审组对19家申报廊坊市休闲农业示范点的企业进行了综合评审。经实地踏查、审阅材料、听取汇报、质疑答辩、综合打分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