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全市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示范家庭评定及监测工作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县(市、区)按程序进行了推荐申报,并组织专家评审,拟认定武安市昌羽家庭农场等176个家庭农场为2021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现予以公示。
市农科院、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 为科学推动我市光伏农业温室及园区标准化建设,促进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我委编制了《天津市光伏农业温室及园区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为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就业增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06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市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对第十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及第十三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经专家审核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定了第十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及第十三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起至2021年11月18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
为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按照《河北省2022年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试点申报方案》和廊农经〔2021〕25号转发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工作程序,组织开展了2022年农民合作社省级规范化建设试点推荐工作。8个县(市、区)推荐三河市鑫福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3家农民合作社为2022年农民合作社省级规范化建设试点。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待公示无异议并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后向省厅推荐。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市农经站以实名反映。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全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承德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管理及监测办法(试行)》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县(市、区)按程序进行了推荐申报。经专家评审,拟认定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顺鑫家庭农场等63个家庭农场为2021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土地流转中心实名反映或举报。
根据《关于开展 2021 年市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经县级审核,市级组织现场验收,拟确定唐山湾海洋牧场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为“唐山市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第一批)”。
经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局属各单位推荐申报,市局审核,拟推荐徐晓昕等16人为2021年新时代“冀青之星”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为落实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市级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石财农〔2020〕118号)和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农业农村局印发了《2021年度农业规模经营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2021〕—324号),按照规定程序,市农业农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项目的申报、审核、考察和专家论证工作,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扩大)会研究同意,拟决定批准下列25家农民合作社的项目实施方案,确定为2021年度农业规模经营发展扶持资金项目实施主体。
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现代农业园区提升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2021〕-90),通过园区自主申报、栾城区农业农村局择优推荐、专家评审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拟安排栾城区同福现代农业产业园(河北同福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承担2021年现代农业园区提升项目。
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工作的通知》(〔2021〕- 390)有关精神,经家庭农场自愿申请,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把关审核,市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按照标准审计,市家庭农场专家工作小组评审,2021年拟评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48家。
石家庄市牧工商开发总公司原种猪场承担了石家庄市2021年畜禽良种引进项目。2021年9月24日,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邀请有关专家组成市级专家验收组,对石家庄市牧工商开发总公司原种猪场2021年畜禽良种引进项目进行了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