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全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承德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管理及监测办法(试行)》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县(市、区)按程序进行了推荐申报。经专家评审,拟认定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顺鑫家庭农场等63个家庭农场为2021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土地流转中心实名反映或举报。
公示日期: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
联系电话:0314-2536288
邮 箱:cdnjk1983@163.com
附件:
承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