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全省检测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12月5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适用于本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和人员的信用管理。共7个章节26条内容及2个附件,分总则、信用信息、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与公开、信用等级标准、信用评价与应用、监督管理、附则。
《办法》明确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以及主管部门责任;信用信息的类型和主要内容;信息的采集、审核、报送方式及信息公开、使用期限;信用等级的划分标准。
《办法》要求按信用等级对全省检测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合理设定评价规则及相关指标、分值,形成诚信评级标准,坚持奖优罚劣导向,对优良信息加分鼓励,对失信行为严格扣分,将严重失信行为列入信用评价“黑名单”。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指导各地在信用管理工作中,切实抓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逐步健全全省检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质量安全处、省质量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