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智慧农业应用示范点的通知
2021年认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公示
关于拟认定2021年市级示范农业产业化 联合体名单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现将井陉县2021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社会公示。
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1年市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家庭农场的通知》(〔2020〕-789)精神,经家庭农场自愿申报,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把关,聘请第三方审计,市家庭农场工作专家领导小组审核,拟对平山瑞丰家庭农场等20个家庭农场给予2021年市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支持。
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生猪养殖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农[2021]60号)要求,2021市级安排财政资金200万元,对新建扩建规模养猪场(种猪场)给予适当补助。
关于拟认定2021年度市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示范组织的公示
关于拟认定2021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公示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冀农厅办发〔2021〕27号)精神,我市下发了《廊坊市农业农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开展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经过申报遴选和现场验收,确定8家养殖企业(见附件)作为我市2021年拟创建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上报省厅。现予以公示。
关于河北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种猪场和年出栏500(含)-5000头规模猪场贷款贴息的公示
关于对非贫困县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拟扶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公示
近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6部委共同认定100个乡镇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994个村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我市宝坻区黄庄镇等1个镇和滨海新区海滨街联盟村等10个村入选。
各涉农区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委、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根据《天津市乡村治理示范(乡)镇认定暂行办法》(津农委规〔2020〕3号)和《天津市乡村治理示范村认定暂行办法》(津农委规〔2020〕4号)精神和相关规定,经涉农区村镇申报自评、区级审核和市级相关部门现场评估、评议打分和网上公示,认定宝坻区方庄镇等11个乡镇为2021年天津市乡村治理示范乡镇,滨海新区海滨街道联盟村等57个村为2021年天津市乡村治理示范村,现予以公布。
蓟州、宝坻、武清、静海、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生猪生产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1〕8号)精神,我委制定了《2021年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 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印发<关于开展市级农民合作社和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农委〔2021〕4号)要求,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了市级农民合作社(以下简称“市级社”)和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下简称“市级示范社”)创建工作。经市、区农业农村委把关和社会公示等环节,本次认定市级社56家、市级示范社1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