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1年市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家庭农场的通知》(〔2020〕-789)精神,经家庭农场自愿申报,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把关,聘请第三方审计,市家庭农场工作专家领导小组审核,拟对平山瑞丰家庭农场等20个家庭农场给予2021年市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汇总表附后)。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23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附件:2021市级资金支持名单
联系电话:0311-69117686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