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财政支农体制机制创新,引导和激励地方农业农村部门与金融机构主动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2018年我部继续支持各地开展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按照《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国发〔2016〕58号)要求,为切实提升屠宰标准化水平,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为全面推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奠定基础、创造条件,我部决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工作。为指导各地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为激发广大农民的创业创新热情,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良好氛围,今年继续开展“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加强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保护,近年来我部积极推进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工作,已审定公布十一批535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初步构建了分布广泛、类型多样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网络,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我部计划审定并公布第十二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按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农牧发〔2018〕4号)要求,切实做好2017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考核工作,农业农村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制订了《2017年度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及《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为突出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融合、农户带动、技术集成、就业增收等功能作用,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决定2018年继续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现通知如下。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加强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建设,依据《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农加发〔2016〕2号),我部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申报工作,按照“公开申报、统一评审、择优遴选”的原则,新增建设一批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养殖业绿色发展,大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我部决定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的部署,我部决定组织实施2018年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重点技术推广行动,并研究制定了行动方案,现予印发。
为展示我国奶业发展成效,引导国产乳品消费,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休闲观光牧场的通知》(农办牧〔2018〕3号)和《休闲观光牧场推介标准(试行)》,我部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审核,确定山西泓祁奶牛主题乐园等12个牧场为我部推介的第二批休闲观光牧场(名单见附件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于“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推行标准化生产,培育农产品品牌,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新格局”的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关于打造“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要求,提升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整体素质和质量,真正将示范村镇打造成一村一品发展的典范,今年我部将开展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监测和认定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国奶牛群体遗传改良计划(2008—2020年)》,加快建立奶牛核心母牛群,提高奶牛优质种源自给能力, 我部拟启动2018年国家奶牛核心育种场遴选工作。
为规范超级稻品种认定和示范推广,根据《超级稻品种确认办法》(农办科〔2008〕38号),经各地推荐和专家评审,现确认隆两优1988、深两优136等10个品种(组合)为2018年超级稻品种(见附件1)。
为贯彻落实2018年中央1号文件和农业部、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7〕9号),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引导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中国农业银行决定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政策创新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全面落实《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树立饲料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标杆,我部于2017年继续组织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经专家组现场审核,北京等26个省(区、市)的72家饲料生产企业通过部级验收,现予公布,有效期3年(2018年2月至202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