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牧〔2018〕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业、农牧)厅(委、局、办)、饲料工作(工业)办公室:
为全面落实《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树立饲料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标杆,我部于2017年继续组织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经专家组现场审核,北京等26个省(区、市)的72家饲料生产企业通过部级验收,现予公布,有效期3年(2018年2月至2021年2月)。示范企业要珍惜荣誉,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带动行业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各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示范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再具备示范作用的,及时通报我部,由我部撤销其示范企业称号。
附件: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企业名单(第6批)
农业部办公厅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