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转发征集2021年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现转发你们,请各县市区将该通知转发相关企业,并组织企业相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填报《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书》。请于4月10日前将计划书3份加盖起草单位公章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农安科,待市级评审后择优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我市3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认定河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1〕10号)要求,经地方推荐和集中遴选,拟将北京市平谷区等72个县(区)列为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共建先行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22—28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为指导各地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有效支撑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我们制定了《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 贯彻落实中央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和《农业农村部关于部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结合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今年农业农村部金融支持“三农”重点工作,我部将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助推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省(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农牧)厅(委)、银保监局: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推动农业保险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现就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十三五”以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粮食连年丰收、多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农民人均收入提前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农业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重心将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突出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稳住农业基本盘,确保到2025年农业基础更加稳固,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乡村面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我部决定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引领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现将《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根据《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征集2021年农业农村部重大引领性技术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重点围绕稳粮增产增效、耕地质量提升等方面进行了推荐,经形式审查、行业主管部门评议和专家遴选,最终确定10项技术列入2021年农业农村部重大引领性技术(见附件)。
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精神,深入发挥乡村食品保障、生态涵养、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让城乡居民享受更多好山好水好风光,带动乡村生产生活生态价值提升,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我部决定开展2021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和监测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健康乡村建设,展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丰富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内容,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美丽乡村健康跑”活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激励广大基层农技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农业,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推广中发挥更大作用,根据《“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资助项目遴选办法》,现就2021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财政厅(局)、银保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与保险惠农政策双赢的长效机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决定组织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市〔2021〕7号)要求,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完成了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审核工作。现将拟批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6月24—30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部署,加快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我部决定开展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