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2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林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有林业的区财政局,区林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十四五”时期市级林业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1〕10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市级林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印发时,2021年市级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已经实施完毕,2021年市级重点造林绿化工程资金补助标准按照我市原标准执行。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