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乡村振兴政策理论支撑,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全省乡村振兴软科学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发〔2021〕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科技支农强农富农的意见》(苏办发〔2017〕40号),进一步强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广示范基地储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苏农牧〔2019〕23号)要求,各地广泛宣传、组织发动,加强指导、强化服务,切实推进省级示范基地建设,经企业申请,市级组织专家组现场考核,我厅审核,有630家单位符合相关条件,其中当年新创158家,复检合格472家,拟认定为2020年江苏省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5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省农业农村厅畜牧业处反映(联系电话:025-86263901)。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要求,现将完成试验程序,通过初审的稻、玉米、大豆、棉花共151个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初审意见及各试点试验数据、汇总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自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3月 8 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异议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异议单位需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主推技术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1〕3号)要求,现请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大技术需求,切实做好2021年农业主推技术遴选推介工作。请对照推荐条件,认真撰写推荐材料(模板见附件2),并于2月18日前将推荐材料、图片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每个单位推荐技术不超过1项。
为探索农科教协同开展技术推广服务新机制,加快中央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协同项目”)资金的安排执行,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中央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储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树立一批可看可学的家庭农场榜样,2020年6月,我厅组织开展了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经各地推荐、专家评价、公示等环节,决定从155个家庭农场案例中选出49个予以推介,案例具体内容我厅将编印成册后发送各地,供学习宣传。
关于2021年“冀青之星”推荐候选人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冀农财发[2020]28号)要求,我市黄骅市黄骅新好科技有限公司申报了规模猪场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贷款贴息。经评审,该公司贷款贴息材料符合贴息条件,特此公示。
根据《河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管理实施细则》冀农字【2019】34号,沧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2021年沧州市原非贫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任丘、河间、肃宁、青县、沧县、黄骅、中捷、南大港八个县市区的19个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已全部通过,现予以公示。
依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66号),经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申报、审核,现市农业农村局将沧州市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关于征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的公告
近日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转发征集2021年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现转发你们,请各县市区将该通知转发相关企业,并组织企业相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填报《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书》。请于4月10日前将计划书3份加盖起草单位公章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农安科,待市级评审后择优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我市3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认定河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