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推进“万企转型”的决策部署,高质量服务全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按照《河北省“万企转型”实施方案(2018-2020年)》(﹝2018﹞30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河北省“工业诊所”申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提升计划(2020-2022年)》,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改进工业固废利用处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工信节〔2020〕289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快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统筹有序协同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
按照《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认定及通过复核的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组织开展复核评价工作。
为鼓励、引导全省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指南》(冀工信中小函〔2021〕116号)要求,经企业入库申报、市级培育推荐、省级审定和示范企业评审等程序,拟认定596家企业为第六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88家企业为第三批河北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
CMMI认证可推动企业在产品研发、生产、服务和管理上不断成熟和进步,进而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我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对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河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支持一批工业节能低碳、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先进技术装备的示范和推广应用,着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我厅研究制定了《2021年河北省工业绿色制造升级资金申报指南》。
按照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的有关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按照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的基础上,市工信局对7家基地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开展了现场核查。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和公示,现认定科林产业园7家基地为2021年度石家庄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小型微型基地的管理指导与扶持,规范运营管理,创新服务模式,努力创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新局面。
《关于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工作方案》已经省委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8〕8号),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我省企业上云上平台,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关于征集河北省企业上云供给资源池的通告》(2021年第1号)。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应急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搭建应急产业供需对接和推广交流平台,精准服务安全应急产业发展,增强我省应急突发事件的产业支撑能力,我厅拟会同河北省应急产业联盟、河北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对全省应急企业及产品进行全面摸底,并编纂《河北省重点应急企业及应急产品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应急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创新京津冀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业态,促进三地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能力、军民两用应急技术转化水平,构建完善的应急产业发展生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会同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近期举办“2021京津冀应急产业对接活动”。
根据《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省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规范评价工作。经平台自评、市局核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对全省77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进行了评价。
为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安全应急产业,优化安全应急产品生产能力区域布局,支撑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各地科学有序开展省级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根据《河北省应急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冀政字〔2020〕14号)和《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安全〔2021〕48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制定了《河北省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创建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按照《河北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试行)》(冀政办字〔2020〕182号)要求,化工园区认定工作需由我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需行业、规划、安全、环保等领域专家共同参与。
按照《河北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试行)》(冀政办字〔2020〕182号),现将认定通过的首批化工园区名单予以公布。请有关市县政府加强园区规范建设和管理,切实提升园区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打造我省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