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化工园区认定现场审核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试行)》(冀政办字〔2020〕182号)要求,化工园区认定工作需由我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需行业、规划、安全、环保等领域专家共同参与。为做好现场审核工作,现征集相关领域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家需具备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化工园区发展现状、特点及规律,掌握相关领域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在本领域或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四)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研究员)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行业资深经历(从业15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相关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六)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择优推荐2-3名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申报,填写《河北省化工园区认定现场审核专家申报表》(见附件),并于6月18日前将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职称证明等佐证材料(扫描件)一并报送我厅。
联系电话:87803219(兼传真) 87800210
邮箱:43354039@qq.com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