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一批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的通知》,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筛选推荐6个(包括省属单位)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做好2019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技改)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工作,现将省工信厅《关于印发2019年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改)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冀工信规〔2019〕23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本辖区内企业项目筛选、推荐工作。

依据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18年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冀工信科节函〔2018〕1129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工信科节〔2018〕426号)和《河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有关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的通知》(冀工信科节函〔2018〕11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本地区企业申报,并将申报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汇总表和推荐意见一并于2018年10月18日前报送市工信局(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河北省第三批“专精新特”中小企业的紧急通知》(冀工信明传﹝2018﹞112号)要求,结合今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安排,现就组织申报保定市第二批“专精新特”中小企业和推荐河北省第三批“专精新特”中小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做好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冀工信明传[2018]73号)(附后)要求,请各地迅速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荐申报入库。按照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标准和材料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申报入库。各县(市、区)、开发区申报入库培育企业数量不得低于任务数(见附表)。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保监会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9号)和《促进河北省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冀工信装〔2015〕39号)文件精神,支持和鼓励我省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河北省财政厅制定了《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