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白沟新城经发局: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河北省第三批“专精新特”中小企业的紧急通知》(冀工信明传﹝2018﹞112号)要求,结合今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安排,现就组织申报保定市第二批“专精新特”中小企业和推荐河北省第三批“专精新特”中小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按照自愿的原则,各地组织列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名单附后)中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申报市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市级的填报市级申报表,同时具备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条件的一并填报省级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初审把关。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分别按照市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有关规定,对申报企业报表及资料进行初审(注:入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省级认定的,必须具备C级及以上的研发机构认定),并签署意见,汇总后上报市局。
三、审核推荐。市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市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审核认定,从中择优向省推荐30家中小企业参与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四、申报名额。各地推荐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原则上不超过3家。
五、有关要求。各地务于9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意见和一式二份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申报材料(同时申报省级的,准备一式三份省级申报材料)报市局中小企业,电子版发至gxjzxqyc@163.com。
联系人:罗传军(联系电话:3101625)
李玉超(联系电话:3101633)
附件: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入库名单.xls
2. 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申报省级用文件及申报表格).doc
3. 保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申报市级用文件及申报表格).doc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