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门:
为做好2019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技改)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工作,现将省工信厅《关于印发2019年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改)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冀工信规〔2019〕23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本辖区内企业项目筛选、推荐工作。
(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要求组织本辖区项目报送相关材料,对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严格把关,对推荐上报项目所有审批手续原件及现场进行核验,并出具项目在建证明函。
(二)在项目申报、审核、评审管理过程中,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流程的合规性、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核,项目单位对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
(三)企业申报材料中可以不附合同和发票,但是企业要将合同和发票复印2份(现场财务审计带走一份)并编号,与项目固定资产设备投资完成明细表序号对应,方便现场审计。
(四)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本辖区推荐项目,于4月8日前将上报文件、资金申请报告一式四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纸质版、电子版U盘),电子版正文为word格式,附件为pdf格式,表格为excel格式。
联系人及电话: 王现省 87851905 王 刚87852081
附件: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19年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改)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附件点击 http://www.ii.gov.cn/hbgyhxxht/xwzx32/tzgg83/634251/index.html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