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衡水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衡发[2019]7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衡政发[2017]8号),按照年初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衡水市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申报工作。按照《衡水市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出具推荐意见书,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了评审。经市农业农村局研究,桃城区泰城现代农业园区等12个园区符合申报条件,拟命名为衡水市现代农业园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月18日—10月2
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试行)》(衡政〔2013〕68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通知》(衡政办〔2014〕12号)和《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指导意见》(衡农办发〔2019〕33号),经过县市区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我局审核并经局务会研究,拟认定 深州市盛强家庭农场等50个家庭农场为2019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8月23日-8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受理电话:0318—2360936。
我市饶阳县正凯奶牛养殖场申报实施了2016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该项目种植高产优质苜蓿1000亩,总投资148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补助资金60万元,主要项目内容包括购买2台移动式喷灌机、购买苜蓿种子、土地平整、病虫害防治等。
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试行)》(衡政〔2013〕68号)和《衡水市农牧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家庭农场发展的通知》(〔2018〕45号),我市组织开展了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经过县市区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市农牧局审核、研究,并经公示,认定衡水市桃城区英杰家庭农场等100个家庭农场为2018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详见附表)。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和《衡水市高质量绿色农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按照年初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衡水市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申报工作。按照《衡水市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出具推荐意见书,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衡水市农牧局。市农牧局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了评审。经市农牧局研究,桃城区泰华大地现代农业园区等10个园区符合创建申报条件,拟命名为衡水市现代农业园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8月21日?8月29日。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试行)》(衡政〔2013〕68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通知》(衡政办〔2014〕12号)、《衡水市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办法(试行)》(衡农字〔2015〕13号文件附件)和《衡水市农牧局关于贯彻落实冀农管发〔2017〕5号文件做好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工作的通知》(〔2017〕39号),经过县市区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我局评审并经局务会研究确定衡水市桃城区莹鑫家庭农场等104个家庭农场为2017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衡水市农牧局举报,受理电话:0318?2680410、2
2016年衡水市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在2016年11月11日立项公示的基础上,确定安平县金鑫养殖专业合作社、安平县浩源养殖股份有限公司、安平县新达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河北裕丰京安养殖有限公司4个养殖场承担2016年衡水市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目前4个项目已建设完成,并通过市级专家组验收。现将4个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4月28日至5月9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补助名单。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实名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衡水市农牧局计划财务科、衡水市财政局农业科,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依据《衡水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经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初审推荐,市工信局委托衡水工业设计创新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对衡水奇佳停车设备有限公司等17家单位申报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了材料审核和现场考察,专家组分别签署了评审意见,拟认定衡水奇佳停车设备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申报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为“衡水市工业设计中心”。
按照《2020年河北省民营企业家、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现将河北省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拟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拨打0318-2669911。
根据《衡水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衡工信〔2018〕6号)和《关于开展我市2020年度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基地评审工作。
依据《衡水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经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初审推荐,市工信局委托衡水工业设计创新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对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单位申报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了材料审核和现场考察,专家组分别签署了评审意见,拟认定衡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申报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为“衡水市工业设计中心”。
为了建立健全河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治资金保障体系,加强资金管理,规范使用流程,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 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 号)、《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社〔2020〕14 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患者医疗费用保障的通知》(冀财社〔2020〕16 号)等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疫情防治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制定《河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治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根据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和赋能作用抗击疫情影响、做好“六稳”工作,进一步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培育新经济发展,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