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扶贫脱贫〔2020〕4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抓好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各县市区要抓好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对 2014-2020年项目库录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存在问题的及时修改。在资金使用上,要加大对扶贫产业支持力度,鼓励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设立村级扶贫岗,全力报账贫困群众基本生活。
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以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为一切工作的基础,严密抓好企业复工生产工作,更好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系防控机制《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和省、市工作部署,全面做好我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和经济社会发展两场战役,确保取得双胜利,现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