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推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意见》(衡农办发〔2020〕106号)和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示范组织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市区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我局评选并经局务会研究,拟认定武邑县顺天农机专业合作社等50个托管服务组织为2020年度市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示范组织(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1月25日-12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受理电话:0318—2360936。
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试行)》(衡政〔2013〕68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通知》(衡政办〔2014〕12号)、《衡水市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办法(试行)》(衡农字〔2015〕13号文件附件)和《关于全市家庭农场培育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2020-2022年)》(衡农组办〔2020〕3号),经过县市区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我局审核并经局务会研究,拟认定武强县春江家庭农场等50个家庭农场为2020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8月10日-8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受理电话:
根据《衡水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关于全市家庭农场培育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2020-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扎实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年度工作安排,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2020-2022年度衡水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活动。经合作社自主申报,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并征求同级相关部门意见,市农业农村局征求同级相关部门意见,拟将通过监测的衡水市桃城区兴城韭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66家原市级示范社和新申报的衡水市盛隆粮棉种植专业合作社等84家农民合作社认定为衡水市2020-2022年度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27日至
按照河北省《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意见》,经县市区初审推荐、市级审核、征求意见,决定认定河北永生循环农业联合体等29家联合体为衡水市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现予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