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市级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石财农〔2020〕118号)和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农业农村局印发了《2021年度农业规模经营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2021〕—324号),按照规定程序,市农业农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项目的申报、审核、考察和专家论证工作,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扩大)会研究同意,拟决定批准下列25家农民合作社的项目实施方案,确定为2021年度农业规模经营发展扶持资金项目实施主体。
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现代农业园区提升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2021〕-90),通过园区自主申报、栾城区农业农村局择优推荐、专家评审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拟安排栾城区同福现代农业产业园(河北同福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承担2021年现代农业园区提升项目。
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工作的通知》(〔2021〕- 390)有关精神,经家庭农场自愿申请,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把关审核,市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按照标准审计,市家庭农场专家工作小组评审,2021年拟评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48家。
石家庄市牧工商开发总公司原种猪场承担了石家庄市2021年畜禽良种引进项目。2021年9月24日,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邀请有关专家组成市级专家验收组,对石家庄市牧工商开发总公司原种猪场2021年畜禽良种引进项目进行了验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现将井陉县2021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社会公示。
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1年市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家庭农场的通知》(〔2020〕-789)精神,经家庭农场自愿申报,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把关,聘请第三方审计,市家庭农场工作专家领导小组审核,拟对平山瑞丰家庭农场等20个家庭农场给予2021年市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支持。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河北省美丽休闲乡村暨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冀农发〔2021〕139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申报省级美丽休闲乡村评审工作。
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生猪养殖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农[2021]60号)要求,2021市级安排财政资金200万元,对新建扩建规模养猪场(种猪场)给予适当补助。
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 年市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农〔2021〕52号)文件精神,今年市安排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资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现将2021年度石家庄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非贫困县)向社会公示。
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石家庄市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研发提升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石农〔2021〕63号)要求,按照企业申报、县级审核、市级评审程序,拟推荐石家庄天人农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承建2021年石家庄市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研发提升项目。
根据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促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石办发〔2016〕15号)及《2021年现代农业园区提升项目申报指南》(〔2021〕-90号),按照园区自主申报、县(区)农业农村局择优推荐、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的程序,拟推荐鹿泉区君乐宝现代农业园区等8家单位承建2021年现代农业园区提升项目。
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1年太行鸡保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220)、《关于申报2021年畜禽良种引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231)要求。经企业申报、逐级审核、市级论证、局党组扩大会研究同意,赞皇县天然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为2021年太行鸡保种项目建设单位,石家庄市牧工商开发总公司原种猪场为2021年畜禽良种引进项目建设单位。
经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自愿申请,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市2021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资金扶持家庭农场项目评审小组综合评审,拟对晋州市等16个县(市、区)的111个项目给予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灵寿县、鹿泉区的21个项目给予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河北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21〕739号)精神,深州市按照省下达任务组织编报了2021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并通过了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专家评审,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