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13〕177号)要求,经专家评审,提出2016年度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拟认定单位名单,现予以公示。
单位和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异议材料上请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相关信息将依法受到保护。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8月16日
(联系人:费英杰;联系电话:82005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