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8-16 浏览:43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组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部平台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北京市科委负责科技部平台自然科学领域部分机构人选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

按照人事隶属关系组织申报。北京市属企业(含民营)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北京市属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及其他系统自然科学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的优秀青年人才。每个申报单位限推荐1人。

2016年北京市科委推荐青年拔尖人才名额7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要符合《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6]31号)规定的有关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人具有中国国籍,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

5.申报人年龄限定为35周岁以下,女性37周岁以下(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5年1月1日。男性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本计划不得超过2次。

三、有关要求

1. 申报人登陆中国人才网找到“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通知页面,下载申报书客户端进行填写。

2.附件材料按《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规定顺序排列,并整合为一个PDF文件(每个不超过15M,超过分为两个及以上并排序),并按“姓名+附件材料”进行命名。

3.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要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4.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单位推荐函原件扫描件、《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及附件、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将电子版材料刻成1张光盘,光盘上注明“单位+姓名”,请于2016年8月22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北京市科委人才交流中心人才部。由于时间仓促,逾期不候,敬请各单位谅解、配合。

四、联系方式 

市科委人才中心:郭一凡 82002235

材料送交地点:西直门南大街16号(人民医院东门对面)西楼九层908室,工作日9:30-17:00。

市科委人事教育处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