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津工信两化〔2020〕4号)的有关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年度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1.申报企业须通过注册地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推荐,我局不接收申报企业直接报送材料,各区试点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以各区主管部门下发通知为准。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必须于2020年5月15日17:00前将区内汇总的申报材料报送我局,逾期不再受理。
3.试点申报工作以企业为主体,申报材料内容应真实完整,我局未指定或强制要求任何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试点申报服务。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