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资委 国家标准委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信软〔2017〕155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拟定的天津市加快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11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加快推进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企业业务创新和管理升级,构建数字时代企业新型竞争能力,我局组织开展2020年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运营状况和信用情况良好。
2.两化融合基础条件良好,企业信息化建设具备一定基础。
3.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自愿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具备支撑体系持续运行的能力。
4. 鼓励具有建立实施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管理体系经验的企业积极申报。
5. 已确认为国家级或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无需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企业须编写《2020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申报书电子版请在市工信局网站(http://gyxxh.tj.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书包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表、企业两化融合现状与水平的文字材料、企业两化融合管理现状与水平的文字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并附两化融合评估报告、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等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申报书电子版(须为word格式),电子文档请以申报企业名称命名。
2. 申报企业须登录天津市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tjpg.cspiii.com/)填写评估调查问卷,并提交生成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将作为试点申报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3. 申报书请用A4幅面编辑,纸质版左侧胶装,不接受拉杆夹、长尾夹等装订方式的材料。除申请表以外,申报书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
三、申报程序
1. 申报企业须通过注册地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贯标试点,由区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并统一出具推荐意见函。
2.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推荐函和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或邮寄)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处(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1018室),同时报送申报书电子版(光盘)。
申报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我局将从申报企业中遴选一批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并按照相关政策,对两年内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且获得证书的试点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
2020年4月8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处 李媛;
联系电话:022-8360806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