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地区2016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1-16 浏览:50次 来源:

京科发〔2017〕8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计财局,国务院各部、委、局科技(教)司,中国科学院计财局,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国务院各办事机构、事业单位、国家级经济实体、综合性行业协会科技主管部门,驻京部队有关上级科技部门,各区县科委,市属各委、办、局、市级经济实体科技(研)处,中央在京及市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要求,我委将组织实施北京地区2016年度综合科技统计与专项科技统计年报的统计调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独立科技机构及有关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包括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统计调查,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非企业单位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统计调查;

2.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

二、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统计调查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三、专项科技统计

1.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

2.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国家火炬计划特色(软件)产业基地等年报表等统计调查。

四、数据采集方式

按照科技部有关文件要求,2016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采取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门及直属机构、办事机构、事业单位、国家级经济实体、综合性行业协会、市属各政府部门和区县科委布置、收集及审核的方式进行。

按照科技部统一安排,统计调查工作将逐步减少纸制报表和统计文件的发放。除每单位一份样表外,有关材料的电子版将在“中国科技统计”和“北京科技统计”网站上载。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统一部署和统计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参加培训和填报工作,在审查和验收环节严把数据质量关,保证北京地区2016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冬梅,徐传奇;联系电话:68712276,66157132

附件:北京地区2016年度科技统计年报工作实施方案.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 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