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管理部门,雄安新区管委会,各国家级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学会: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精神,做好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定于5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召开“2018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培训会”(电视电话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内容
解读河北省科技奖励改革精神,安排部署2018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就项目提名书填写进行培训。
二、会场设置及参加会议人员
1.主会场设在科技大厦一楼大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参加人员:石家庄高新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管科技奖励工作的负责同志;省直有关部门科技处分管科技奖励业务的负责同志;驻石有关企业、学会分管科技奖励业务的负责同志;驻石省属本科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科技处长;驻石拟报奖的单位和科技人员。
2.各市(含辛集、定州市)科技局设分会场。参加人员:各市科技管理部门分管科技奖励工作的副局长、负责科技奖励业务的成果处(科)长;国家级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管科技奖励工作的负责同志;所在地中央驻冀院所科技处长;非驻石有关企业分管科技奖励业务的负责同志以及本科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科技处长;所在地拟报奖的单位和科技人员。
其中雄安新区管委会参会人员在保定市分会场参加会议;大港油田公司、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科技处长在沧州市科技局分会场参加会议;河北工大科研院院长在廊坊市科技局分会场参加会议。
三、具体要求
1.在省主会场参加会议的提名单位直接向省科技厅报名;驻石有关省属本科院校由省教育厅负责通知并报名;省科学院系统驻石科研所由省科学院通知并报名,省农林科学院系统驻石科研所由农科院通知并报名,其它院所由所在主管部门通知并报名;驻石医疗机构由省卫生计生委通知并报名;拟报奖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医疗机构科技人员可通过所在单位科技处向提名单位报名参会(在主会场参会的人员限额将随函下发至提名单位)。
2.各市分会场参会人员由所在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并通知,应切实加强本次会议的组织工作,确保本年度拟申报单位参加培训。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提名单位、本科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冀院所和拟报奖的单位、科技人员向市科技管理部门报名,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后报省科技厅。
3.各市科技管理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5月9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邮件传至省科技厅成果市场处。
4.与会人员于5月11日上午8:50前入场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