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政策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8-05-08 浏览:29次 来源: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是国家为了增强服务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而制定的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等五部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要求,省科技厅会同省商务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河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冀科高〔2018〕1号)。为推动我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省科技厅决定举办2018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政策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5月15日下午2:30

  地点:石家庄市凯旋金悦大酒店3楼会议室(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路与东大街交口北行200米路东)

  二、培训内容

  1.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科技部火炬中心《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227号)、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等六部门《河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网的使用及申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三、参加人员

  1.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发展改革委有关处室负责同志;

  2.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分管副局长和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各国家级高新区分管副主任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每家单位参会名额为2人;

  3.部分服务外包企业(名单附后)技术副总,每家企业参会名额为1人,企业自愿参加;

  4.有关专家。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报名,于2018年5月10日下班前将汇总后的报名回执报河北省科技厅联系邮箱(报名回执见附件)。

  2.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