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科学技术局设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的批复 津党编办发〔2020〕99号

时间:2020-05-18 浏览:21次 来源:干部人事处

市科技局党委:

  《关于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并对有关内设机构和职责进行调整的函》(津科党函〔220〕2号)收悉。经研究,对你局内设机构作如下调整:

  一、设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落实本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相关工作。牵头研究提出本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网络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政务网、政务新媒体等网络内容建设管理、安全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网络舆情的发现、研判、报告和应对工作。牵头本系统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等工作,推动大数据应用相关工作。

  二、整合外国专家工作处、科技人才服务处的职责,组织引智育才工作处,主任职责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外国专家引进、管理和服务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发布引进外国专家需求。编制并推动实施外国专家引进专项计划。推动高端外国专家创新合作平台建设和成果转化工作。协同开展外国专家聘用单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并实施出国(境)培训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承担出国(境)培训项目运行监管和成果应用工作。负责境外引智协作机构的联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实施科技人才专项,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放科学传播的工作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撤销外国专家工作处、科技人才服务处。

  调整后,你局内设机构数、行政编制数和处级领导职数保持不变。

  此复。

  

  

  

  中共天津市委编委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