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冀发〔2017〕1号)精神,依据《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申报创建工作的通知》(冀农业园发〔2017〕19号)要求和《河北省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市农业局对有关县(市、区)申报的园区进行了现场考核,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园区材料进行了认真评审,依据《申报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市级核查打分表》进行了考核打分,结合各县(市、区)自评成绩进行了综合排名,根据综合排名结果,南和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南宫现代农业园区、内丘县富岗现代农业园区、广宗县现代农业园区、清河县现代农业园区、任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新河县现代农业园区、河北邢台太行峡谷(前南峪)现代农业园区、临城县五龙现代农业园区、柏乡县牡丹产业园区、隆尧县柏人休闲农业园区等十一家园区符合《河北省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范(试行)》的要求,在创建申报阶段都有较大程度的完善提升,具备申报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的条件。
11月13日上午,经市农业局局长会研究,同意推荐上述十一家现代农业园区申报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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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