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农〔2019〕145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各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扎实抓好2019年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我们结合今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和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了《石家庄市2019年农业产业扶贫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于8月10日、12月1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产业扶贫专班。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5月31日石家庄市2019年农业产业扶贫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2019年农业产业扶贫工作要点》(冀农办发〔2019〕179号)和《石家庄市落实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任务分解和责任目标》(石扶贫脱贫〔2019〕1号),深入推进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按照产业扶贫“巩固覆盖率,提升收益率,增强带动力,提升产业扶贫质量水平”的总体要求,结合市农业农村局职责和我市扶贫任务,制定2019年农业产业扶贫工作要点。
一、提升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质量
(一)实施特色种植业提升工程。在贫困县、贫困村建立一批特色种植和良种繁育基地。指导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创建高标准农田,发展蔬菜、中药材、食用菌、杂粮杂豆、水果等特色种植产业,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进一步调优调强调特农业结构,扩大强筋小麦、粮饲兼用玉米、食用菌、中药材等种植面积,加快高端设施蔬菜、特色林果业和高效养殖业发展,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实施“一县一品一牌”培育计划,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品牌。对特色产业发展先进县、特色优势农产品予以奖补支持。蔬菜、果品、油料、中药材、饲草面积分别达到93万亩、139万亩、53万亩、31万亩和40万亩。(责任单位:特色产业处、种植业处、市场与信息化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二)实施特色养殖业提升工程。大力发展地方特色养殖,指导贫困县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种养习惯,重点发展太行鸡、蜜蜂、肉牛、肉羊等特色养殖产业。重点引导河北天然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赞皇县蕊源蜂业有限公司等特色养殖种业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带动农户发展太行鸡、蜜蜂等特色养殖,在贫困村建立一批特色养殖和良种繁育基地。到2019年底,全市贫困地区牛、羊、鸡出栏达到18.5万头、26.3万只、980万只,分别比上年增长1.5%、1.2%、1.3%;蛋鸡存栏达到850万只,比上年增长2%。(责任单位:畜牧业处、畜牧技术推广站,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特色渔业提升工程。以灵寿、行唐、平山、井陉、为重点,加强渔业养殖设施提升改造,推广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加大资源养护力度,推动休闲渔业更好更快发展。2019年对平山、井陉3个养殖企业进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扶持灵寿、行唐休闲渔业建设3家,在岗南、黄壁庄水库,增殖放流花白鲢鱼种85万尾,中华鳖2万只。(责任单位:渔业处、水产技术推广站,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四)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指导行唐县、灵寿县利用2019年中央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资金,通过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储藏、保鲜、烘干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促进农民增收,2019年中央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资金100%支持贫困地区。行唐、灵寿、平山、赞皇4个贫困县积极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吸引加工企业到贫困地区建设原料和加工基地。(责任单位:产业化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五)大力培植农业新业态。指导贫困县、贫困村依托特色农业、农事景观、人文景观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康养健身、创意农业、体验农业等多元业态。培育休闲农业品牌,开发特色乡村旅游产品,推介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以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和路线。(责任单位:产业化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二、培强新型经营主体
(六)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引导农业企业采取与贫困地区带贫经营主体合作、直接建基地等形式,在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开展联合体创建活动,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联合体培育力度,依托和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带动合作社、家庭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共同发展,加强利益联结,促进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到2019年底,行唐、灵寿、平山、赞皇4个贫困县每个县建设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个以上,成为农业产业扶贫新载体。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农产品主产区转移集中,支持主产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和主食加工园区,支持发展适合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初加工,建成一批农产品加工强县和专业村镇,尽可能把产业链留在县域。(责任单位:产业化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七)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和家庭农场示范创建行动,积极发展土地、资金、技术等多要素股份合作,分级建立示范名录,每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市级农业园区都要培育1个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分别达到300家、450家。加快发展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完善“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统筹乡镇站所改革,强化农技、农经、动物防疫等体系建设,确保乡镇有队伍有资源为农服务。(责任单位:农经处、农村改革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八)提升农业园区活力和扶贫带动力。围绕“做强做精主导产业、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强化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全产业链发展”聚焦发力,创建科技高端、标准高端、品质高端、品牌高端的市级以上精品现代农业园区14家。支持有条件贫困县创建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扶贫产业园,建立“园区+新型经营主体+基地+贫困户”生产经营模式,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责任单位:示范区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九)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推广订单帮扶、股份合作、园区带动、生产托管、资产收益等带贫模式。完成贫困县所辖行政村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增加集体收入。采取引进与培育相结合的方式,培强一批好的、提升一批中的、扶持一批弱的扶贫带贫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实现贫困村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全覆盖。(责任单位:农经处、产业化办、农村改革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三、强化科技服务支撑
(十)强力农业技术支撑力。充分发挥科技在农业产业扶贫中的支撑作用,加强农业技术服务,推动贫困地区农业扶贫产业发展,帮助贫困群众产业增收脱贫致富,制定《石家庄市农业产业扶贫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建立覆盖全市4个贫困县、203个贫困村的农业产业扶贫技术服务体系,组织全市农业科技人员,建立市、县、乡三级农业产业扶贫技术服务专家团队,设立贫困村产业技术指导员,构建农业产业扶贫技术服务体系,与贫困县、扶贫产业、扶贫项目、贫困村精准对接,开展农业扶贫产业技术服务。指导引进优良品种,集成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围绕当地扶贫主导产业,选育的优良品种、筛选先进适用技术和关键管理措施,集成熟化,组装配套,形成简便易行、便于推广的技术模式、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指导当地技术人员示范推广。组织贫困县搞好职业农民、脱贫带头人和贫困户技术培训,提高农民技术水平。(责任单位:科教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十一)扎实推进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根据国家和省统一安排部署,制定《石家庄市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产业发展指导员职责,构建与县、乡级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建立一支指导到位、服务精准、贫困村全覆盖的产业发展指导员队伍。加强对贫困户、贫困村产业发展的指导,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推动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措施的落实,增强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能力,提升产业扶贫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产业扶贫专班,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十二)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在贫困地区以及其他有需求地区,从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中招募有丰富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和较高技术专长、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且在服务区域有较好群众基础的人员作为特聘农技员。组织特聘农技员按照增强农技服务供给、支撑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带动贫困农户精准脱贫等要求,针对性地开展农技指导、咨询服务和政策宣贯,培养一支精准服务产业需求、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带领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服务力量,为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责任单位:科教处,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十三)提升农业机械服务水平。围绕贫困地区种、养殖特点,有针对性发展适宜的农业机械,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任务向贫困地区倾斜,鼓励贫困地区购置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开展农副产品深加工服务;组织农机化技术专家赴相关地区,开展机械化技术培训,以农业机械演示会、展示会的形式宣传农业机械,加快机器替代人的步伐,提升贫困地区农机装备水平。(责任单位:农机处,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四、抓好产销衔接
(十四)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质量。全完善贫困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原产地保护,推广标准化生产示范,提高贫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安全优质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65%。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将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园区产品率先纳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推行合格证加施二维码电子出证方式,实现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精品园区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面落实自检制度。强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环节抽检,全市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加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防控力度,严格落实防控举措,确保产业产品安全。(责任单位:农安处、市场与信息化处、医政防疫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十五)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统筹规划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布局,推动重要农产品集散地、特色优势农产品产地市场智慧升级。加快推进以菜市场、生鲜超市、农贸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鼓励企业在县、乡和具备条件的村建立物流配送网点。依托我市农业大数据,加快益农信息社平台建设,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加强与北京、天津等大中城市批发市场、大型超市进行对接,激发贫困地区企业的积极性,不断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组织贫困地区企业参加京津冀蔬菜食用菌产销对接活动和河北品牌万里行活动等产销对接活动,把贫困地区农产品推出去,让农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对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进行收集整理,编录贫困地区农产品目录。(责任单位:市场与信息化处、产业化办、特色产业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五、抓好重点区域农业产业发展
(十六)加大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有关要求,着力加大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力度,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一系列倾斜政策,资金投入、产业项目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财务审计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十七)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持续加强对帮扶村产业发展方面的扶持力度,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强化技术指导,打造特色产业。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推动各项帮扶措施落实。扎实做好赞皇县秦林村、平山县杨家湾村定点帮扶工作,组织局机关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进一步加大对两个贫困村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户增收脱贫。(责任单位:人事处,赞皇县、平山县农业农村局)
(十八)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区农业产业发展。根据《石家庄市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要点》,制定《石家庄市关于加强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在集中安置区实施农业产业扶贫,巩固实施好搬迁前确定的产业扶贫项目,配合发改、扶贫部门积极谋划种养项目进入产业园区,加强技术指导,推动搬迁贫困户产业全覆盖。指导做好确权颁证、土地流转、合作经营等工作。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村集体清产核资、经营管理、资产增值、折股量化等工作,通过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搬迁户增加收入。(责任单位:农经处、农村改革处,平山、行唐、灵寿、赞皇县农业农村局)
六、强化农业产业扶贫保障措施
(十九)完善政策支持。落实中央、省关于贫困地区倾斜政策,重点强化产业帮扶。支持贫困地区产业项目、新型经营主体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和现代农业园区项目,提升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规模、质量和效益。落实培育新型主体方面的引导政策、产业园区方面的筛选扶持政策和农民教育培训方面的支持政策,促进贫困群众农业产业发展。加快农业机械装备推广应用,提升深度贫困地区农机装备水平。(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农经处、产业化办、农机处、示范区处、科教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二十)建立健全产业扶贫项目库。将上级和本级安排贫困县项目资金纳入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库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托本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立健全县级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库,确保项目到村到户,并指导实施主体做好项目实施和技术服务。要规范产业扶贫项目实施,加强监督和指导(责任单位:项目监督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审计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二十一)强化产业扶贫统计和监测评估。依托市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做好产业扶贫数据完善和质量提升工作。配合省扶贫办做好定位监测评估,分类建立长期定位监测点,进一步验证产业扶贫成效,及时发现产业扶贫问题短板。建立扶贫产业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对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效益、前景、贫困户参与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评价,对共性问题省市县结合集中破解,每个贫困县培育一个以上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带贫面广的优势扶贫产业。开展培育扶贫主导产业、创新利益联结机制、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衔接调研,适时调度产业扶贫进展情况,规范提升工作水平。把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对各地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产业扶贫指标监测体系和评估机制。重点考核政策措施落实、扶贫产业覆盖、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责任单位:产业扶贫专班,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二十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利用京津冀蔬菜食用菌产销对接活动和河北品牌万里行活动等各类展销活动,打造一定数量的新型经营主体典型,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同时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和河北品牌万里行(重庆站)等活动进行典型宣传。(责任单位:市场信息处、产业化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二十三)扎实开展问题整改清理。把问题整改作为推动工作再进一步的有效推动方式,重点抓好国家、省扶贫考核和巡查巡视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针对发现问题,深挖原因、扎实整改、举一反三、高效推进。(责任单位:产业扶贫专班、局属有关单位,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