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2019年重点建设、重点前期和重点储备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
天津市2019年重点建设、重点前期
和重点储备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投资的驾辕之马和压舱石作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2019年重点建设、重点前期和重点储备项目安排提出以下意见:
一、项目安排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紧紧抓住重要历史性窗口期,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根据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规划,研究提出一批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投资效益好的重大项目。
(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智能科技产业为重点,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加大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投入,建设高水平的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商贸会展、科创服务、仓储物流、旅游等服务业投入,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和水平。
(二)聚焦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加快铁路、港口、高速公路等大交通体系建设,推进京津冀区域交通一体化,加大城市轨道交通、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投入,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提升城市载体功能和服务能力。
(三)加快农林水利设施建设。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加快绿色生态屏障、湿地保护与修复、储备林等生态环境建设,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四)着力实施改善民生工程。继续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教育、卫生、养老、棚户区改造、文化、体育等事关民计民生的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项目安排情况
2019年拟安排重点建设项目274项,总投资9049亿元,年度投资计划1544.6亿元,其中:工业项目49项,总投资1976.1亿元,年度投资计划331.5亿元;基础设施项目113项,总投资4730.2亿元,年度投资计划640.5亿元;农林水利项目23项,总投资309.7亿元,年度投资计划128.9亿元;社会民生保障项目44项,总投资1104.6亿元,年度投资计划269.7亿元;现代服务业41项,总投资868.9亿元,年度投资计划153.6亿元;京津冀协同发展平台建设项目4项,总投资59.1亿元,年度投资计划20.5亿元。
2019年拟安排重点前期项目138项,总投资2598亿元。其中:工业项目35项,总投资242.7亿元;基础设施项目36项,总投资1491.1亿元;农林水利项目16项,总投资93.8亿元;社会事业项目29项,总投资410.7亿元;现代服务业22项,总投资359.8亿元。
2019年拟安排重点储备项目96项,总投资3463.3亿元。其中:工业项目21项,总投资516.6亿元;基础设施项目43项,总投资2479.9亿元;农林水利7项,总投资26亿元;社会事业项目7项,总投资33.8亿元;现代服务业18项,总投资407亿元。
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和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整治部署会会议要求,重点前期与重点储备项目中不包括危险化学品相关项目,待国家对我市完成危化品业务安全评估并达标后,再进行相应补充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区、各有关部门及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投资的关键作用,按照“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的总体思路,加大组织协调工作力度,优先保证重点项目建设加快进度。重点建设项目要力争完成年度投资计划,重点前期项目要力争年内开工,重点储备项目要争取明后两年内开工,其他项目也要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进度,形成更多有效投资。
(二)加强组织推动。市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解决问题。全面落实“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简化项目审批手续和要件,着力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在审批、建设资金、土地征用、施工组织等方面提供方便,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三)强化资金保障。打好财政资金、产业基金、社会资本“组合拳”,充分发挥市级财政预算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保障制度,优先安排给前期手续齐备、建设进度快的项目。加大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工作力度,盘活各级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海河产业基金对我市重点产业的支持力度,畅通银企对接通道,引导新增银行贷款主要投向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积极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大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加快推动市级PPP重点项目建设。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项目前期工作,确保专项债券发行收入可以迅速使用。
(四)抓好责任落实。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帮助解决,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实施,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统计部门要确保项目及时纳统。重点建设项目要按合理工期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年内建成投产的项目,要确保按期建成并提前做好竣工验收和生产准备衔接工作,尽早投产,发挥效益。
附件:
附件1:天津市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意见.pdf
附件2:天津市2019年重点前期项目安排意见.pdf
附件3:天津市2019年重点储备项目安排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