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公开遴选研究单位公告

时间:2019-06-03 浏览:49次 来源: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一基地三区”定位的关键时期。制定和实施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具有重要意义。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更好反映社会公众期待,现将天津市“十四五”规划前期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内容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的“十四五”规划前期课题共31个,围绕“十四五”时期关系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以及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难点问题,涉及重大战略思路、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生态环保和完善城市功能、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社会发展、区域发展等方面内容。具体内容参见《天津市“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指南》(附件1)。   二、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   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等。本次公开遴选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的课题,必须以课题组的形式,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申报。   (二)具体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2.课题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鼓励跨领域、跨学科开展联合研究。   3.课题申请单位须具有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   4.课题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5.课题负责人须参加委托单位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议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6.课题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三、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   即日起-2019年6月15日。   (二)材料报送   课题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择课题,认真如实填写《天津市“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申请书》(附件2)。2019年6月15日前将申请书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送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处(以邮戳时间为准),并在信封右上角处注明天津“十四五”规划课题申请字样。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版,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天津“十四五”规划课题申请字样。   (三)课题遴选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将组织课题评审组,从研究方案的科学性、创新性、可操作性以及课题组的团队实力、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择优遴选,确定课题承担单位。   (四)进度要求   课题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在2019年7月10日前与委托单位签订协议书。承担单位应于7月15日前形成开题报告,正式启动课题研究。9月15日前形成课题中期报告,提交委托单位组织中期评议审查。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做进一步深化研究,并于10月底前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委托单位将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办理结题手续。   (五)研究经费   委托单位对每个课题给予一定的研究经费。       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国投大厦1806室   邮政编码:300040   联 系 人:于松平、李振辉   联系电话:022-23142377   传    真:022-23142091   电子邮箱:ghc@fzgg.tj.gov.cn       附件:   1.天津市“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指南   2.天津市“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申请书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     附件: 附件1-天津市“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指南.docx 附件2-天津市“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