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复核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9〕11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推荐及第一批(2013年)、第二批(2015年)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复核工作。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按照《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冀工信企业〔2015〕269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引导我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省厅决定继续组织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53号)和《中国质量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中国质协〔2019〕109号)要求,中国质量协会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委托,组织开展了2019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要求和我省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发局: 现将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97号)转发给你们。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审查和推荐工作。驻冀央企及省属工业企业按照属地原则通过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申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原则上从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推荐产生。省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推荐不超过4家企业申报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冀政字〔2017〕36号),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信厅《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3号)和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操作规程(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冀工信产业〔2018〕164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河北省2019年工业设计重大活动申报工作。请按照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组织做好项目审核、推荐工作。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荐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企业函〔2019〕194号)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对拟推荐申报的基地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和书面形式向我们反馈。
